学术型:
一等奖(3人):秦天、陈点点、马子钦
二等奖(5人):周侯伯、朱秋圳、储国中、王鹏洲、刘雪萍
三等奖(10人):林偲蔚、涂越、魏婧卉、丁书培、焦竽鑫、姚茂林、黄婷婷、范琳娜、孙豪宇、王天浩(候补)
专业型:
一等奖(5人):王安、赵楠、蒋范晨、陈建新、林婷敏
二等奖(10人):胡威、焦广棋、叶智燕、闫超、施贻浩、刘奇祺、龚彭钰、黄永刚、陈振、刘洁
三等奖(14人):王文军、周珏、智超、郭琛琛、龚志杰、章敏、麻霞、王康、祁朵、张晗、李肖肖、谢玉惠、刘敏、林筱妍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3日-7月17日
在此期间如对上术名单有异议,请予以反馈,反馈电话:0591-63179500。
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
2021年7 月 13日
附:评定细则:
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
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是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激发研究生的进取心、创造力,提高研究生课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具有积极作用。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顺利进行,数字中国研究院成立工作小组,在充分研究《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称《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综合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1、参评研究生必须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荐学生申报其可申请的最高等级奖学金。若学生自愿放弃资格或希望申报较低等级奖学金,在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前提下,中心尊重学生意见。
3、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特等综合优秀奖学金称号,只给荣誉、不发奖金。
二、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1、参评研究生必须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推荐学生申报其可申请的最高等级奖学金。若学生自愿放弃资格或希望申报较低等级奖学金,在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前提下,中心尊重学生意见。
3、为尽可能减少奖学金重复申领并扩大奖学金覆盖范围,已获得优先(排名在学校规定的名额之内)申请国家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不再推荐申请福州大学中期优秀学业奖学金。
4、若可申报某一等级奖学金的人数超过学校限定名额数,则主要以科研成果和开题报告质量作为推荐依据,依次按照科研成果、开题报告(综合考虑得分与小组排名)和学习成绩(或专业实践)择优推荐。未能按时开题的(指未能按时参加数研院安排的第一次开题)或第一次开题未能通过的原则上不能申请该奖学金。开题报告成绩以评议小组给出的平均成绩的名次百分比为准。各类科研成果分值参考《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补充规定(2019年更新版)》表1。
数字中国研究院